A.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意指有限責任,如公司在經營中欠債而未能償還,一般情況下,公司的債務不會波及股東的個人財產。
幾時應該開 「有限公司」?
1)欲做到有效風險管理
2)公司創辦人有意將生意做大
3)將來有機會引入新投資者或籌集資金
B. 無限公司
無限公司指無限責任,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無力償還債務,東主/合夥人是需要承擔無限責任的。
開無限公司好處?
1) 開立和維護成本較低
2) 無限公司的結構相對簡單
3) 簡化的報告要求,財務報表要求較為簡單
4) 稅務靈活性
C. 兩者比較
法律地位
1) 有限公司
屬法人組織,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可以公司名義擁有資產及簽訂合約
2) 無限公司
無法人地位,係東主或合伙人以私人名義共同擁有,東主不可以與公司立約
債務責任
1) 有限公司
虧損時股東對公司損失負上有限度責任
即使清盤亦不會動用股東私人財產來還債
2) 無限公司
東主要承擔無限債務責任有需要時會動用私人財產抵債
會計報稅
1) 有限公司
報稅程序較多
每年需向稅局提交審計報告同安排獨立會計師核數後再報稅
2) 無限公司
只需東主申報個人入息課稅
股東人數
1) 有限公司
由1至50人組成
2) 無限公司
可分為獨資企業同合夥企業
獨資企業股東人數為 1 人
合夥企業為2-10名